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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年内山东菏泽农村低保年标准提至3600元

    信息发布者:杨瑞东
    2017-03-24 10:13:36    来源:新华网   转载

   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菏泽市民政局了解到,今年全市民政工作分别从民生保障、养老服务、社会事务等方面,兜住民生底线,让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。记者了解到,今年年内,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3600元,市内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处,农村幸福院266处;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,其中护理型床位2000张,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。

    农村低保年标准提至3600元

    今年将加强扶贫标准衔接,年内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3600元,月补差提高到180元,确保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;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420元,月补差提高到255元;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5000元,机构运转经费提高到1500元,分散供养人员年供养标准提高3700元。

    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行动。加大“阳光低保”实施力度,组织所有乡镇摸清低保对象家庭收入、家庭财产及生活状况,推进低保补差发放,严格审核审批程序,切实做到应保尽保、应退尽退、补差合理,坚决杜绝和纠正“人情保”“关系保”“错保”“漏保”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现象。

    全面落实低保、特困供养“一本通”发放。完善低保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信息系统,及时更新低保、农村特困人员数据库,完成与财政部门一本通系统对接,实现低保、农村特困人员信息系统与“一本通”系统自动传输、互通共享。6月底前,实现低保、农村特困人员资金“一本通”系统发放。建立健全低保、特困供养对象医疗救助 “一站式”结算系统,实现低保对象、特困供养对象在就医地实行医疗救助费用“一站式”结算。

    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、公办民助改革试点,探索敬老院多样化管理改革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,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,不断拓展特困供养多样化服务。充分利用“互联网+”,推进建立敬老院监控系统,加强敬老院饮食、卫生、医疗、安全等服务质量监管,全力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平。

    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

    菏泽市年内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处,农村幸福院266处;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,其中护理型床位2000张,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。

   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规划编制工作,年内菏泽市、县两级全部出台《菏泽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》,争取出台《菏泽市“十三五”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》,制定下发《菏泽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确保2020年底全市80%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或转制为企业、社会服务机构。

    实施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管理,各县区选择1-2处试点,树立示范样板,总结经验模式,全面带动提升;推动日间照料设施逐步由专业机构托管,实现连锁化、集团化发展;推动农村幸福院规范化管理,整合资源,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绑在一起建、一起管理运营,特别是对符合建设标准、管理运营较好的农村社区幸福院(日间照料中心),按照城市日间照料设施转型发展奖补项目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,不断提高养老机构运营水平。

    加快“互联网+养老”信息平台建设,本着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,确保管理平台、服务平台和信息网成熟一个、应用一个,12月底前省、市、县三级基本完成“两台一网”部署应用,形成养老管理、服务、宣传一体化、一张网。提升养老服务质量,年内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550人,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10000名。

    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

    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,扎实开展“合力监护、相伴成长”关爱保护专项行动。实施“明天计划”和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免费手术项目,做好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。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,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。

    巩固婚姻登记机关3A级复核成果,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,做好婚姻登记员的资格证审核;提高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,推进第三方收养评估和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;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、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%。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,启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,做好流浪、乞讨人员救助管理,开展“夏季送清凉”“寒冬送温暖”专项救助活动,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。

    抓住全市推进移风易俗机遇,巩固红白理事会建设成果,狠抓殡葬管理改革,落实惠民殡葬政策,完善生态殡葬奖补政策,力争年底火化率达到95%。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制度,形成良好移风易俗氛围。依托公墓管理信息系统,开展公墓摸底排查,建立公墓数据库。开展“殡葬服务月”活动,做好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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